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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突然意識到
“原來我是個宅女啊!”
在腦袋中一閃而過的念頭
令我有種當頭棒喝的覺醒
(開始想些自己不是宅女的理由)

『宅』
顧名思義是指「家」
而每天都窩在家裡,足不出戶,沉溺在自己的電玩、電腦世界
不修邊幅、不擅與人相處的人
因多為男性,故被稱為「宅男」
『宅』這字之所以恐怖
「阿宅」之所以為人道
是因為已經被我們貼上了這等標籤

而我為什麼會有這恐怖的念頭
因為我愛呆在家裡
曾有過最高紀錄是一個禮拜
雖然這等紀錄與正港「宅男」相比實不足為道
畢竟我不是宅女!(理由一)

做些什麼呢
上上網、看看書、聊聊天
看看電視(*重要)、東摸摸西看看
光處理食物就得花上許多時間(理由二)
一天很容易就過了
而且不出門就不會花到錢
這會讓本人有成就感
(雖然花大錢本人也會有成就感)

再者,我能體會為什麼「宅男」們喜歡當「宅男」
因為拉塌真的很爽
衣服隨便穿、不用化妝
臉上的油多到可以炸蝦了,不需理會
隨意的放屁、挖鼻孔、摳耳朵
與「美女」時時刻刻注意自己的服裝儀容比起來
當「宅男」真的很快活

只可惜,講電話也是本人在家的休閒活動之一
最高紀錄是從晚間10點講到清晨6點
這點就與「宅男」們不同了
我是愛與人互動的(理由三)
尤其講別人壞話,更是我的動力來源

更何況
本人之所以「宅」在家
實在是因為paper唸不完(使命)
畢竟本人可是研究生
總不能要我放著論文,到外面花天酒地
(就算沒進展,也要待在家,還是有別人會認為你在認真)

另外,我就算拉塌了,還是很正
不符合「宅」的條件
很遺憾「宅」界無法接納我這位精英
在此本人深感抱歉
我們有緣再相會


今天被激的
被逼出來的靈感也不怎麼好
但我要證明的是
「詞窮」走開
我回來了!
怎麼樣的人氣都比莊黑人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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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ravel78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